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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太平律师
杨太平 合伙人律师
13066164232
东莞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秘书长 中国“华南虎”刑事辩联盟创盟理事 广东卫视4《全民帮帮忙》特邀嘉宾 广东新闻频道《律师说》特邀嘉宾 东莞电台《平安东莞》特邀嘉宾 中国人民大学高级刑事研修班成员 ... 更多 》
工商查询、合同审查、旅游、刑事辩护
已帮助6人 | 执业2027年
北京市安通(东莞)律师事务所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C座5楼
法律顾问委托
  • 旅游业为特许经营行业,从事旅游业务,应当取得旅行社业各经营许可证,只有依法登记,获得国家旅游局批准的开展旅行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才有资格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等,不具备旅游业特许经营资格的民事主体以及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旅游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属无效,由此支出的旅游费用等相关费用可以要求该旅行社予以返还,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通过诉讼解决。也可向国家旅游局等相关审批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