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贤所律师代理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胜诉
作者: 孔民律师 2022-12-31 125718人阅读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江歌母亲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下称“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由上诉人刘暖曦负担。宣告二审终审胜诉。此前,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0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


    2019年10月7日,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正式接受江秋莲女士的委托,指派义贤所主任黄乐平律师、合伙人李婧律师担任江秋莲女士的代理人,至今该案代理工作已逾三年。因该案社会关注度且系涉外(日本)的刑民交叉的疑难复杂案件,该案的代理工作从调查取证到法律文书的撰写都存在相较于普通代理案件都要更为复杂和艰难,加上受疫情因素影响以及无法预料的各种法律外因素,屡次出现意想不到的困难。在黄乐平律师的带领下,代理律师和义贤团队经过不懈的努力,反复攻坚克难,终于赢得了一审和二审的胜诉。

 

       江秋莲独自抚养的唯一女儿因救助他人遇害,而受救助方不但不予感恩还在事发后不断伤害江秋莲,已背离社会道德底线。这个案件不仅关系个人权益亦关乎道德风尚。正因于此,黄乐平律师及团队决定接受委托,并按照律师执业最高标准来完成代理工作,动员全所及必要的相关专业资源来支持案件办理工作。三年来代理律师团队不但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也承受了正常执业不应有的诸多压力。案件胜诉既是代理律师向当事人及社会交出的一份答卷,也是人民法院展现司法公平正义的结果,该案判决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提供了最新的范例。



办案简要经过:

2019年9月23日,经朋友介绍,江秋莲女士前往义贤所沟通案件情况,第一次与黄乐平律师会面。

2019年10月7日,江秋莲女士与义贤所正式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委托黄乐平律师、李婧律师代理该案。

2019年10月16日,代理律师第一次收到江秋莲女士提供的所有证据,距离诉讼时效到期仅剩16天。

2019年10月22日,代理律师赴青岛市城阳区立案。

2019年10月23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

2020年6月5日,黄乐平律师、李婧律师按时参加城阳法院召开的第一次庭前会议,向法院提交了除因故暂停的日本取证外的剩余证据,并向法院对证据进行说明。

2020年11月20日,城阳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代理律师进一步完成证据交换及举证质证工作。

2021年4月15日,黄乐平律师、李婧律师与江秋莲女士一同参加一审公开庭审。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刘某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刘某曦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江秋莲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2年2月16日,该案在青岛中院二审第一次开庭,代理律师参与庭审并提交答辩意见。

2022年11月22日,该案二审第二次开庭,代理律师提交了书面代理意见。

2022年12月30日,青岛中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义贤所”)成立于2012年2月,由法学博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黄乐平创建,坐落于北京海淀区中关村核心区,是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义贤所汇聚一群有理想、有担当、业务精、品质优的律师精英,具有广泛的社会资源和人脉资源,对于企业风险控制,危机管控、影响公共政策等方面在业内具有明显的优势,并致力于打造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国内一流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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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民

孔民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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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