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2日,张学研律师在这正大中心办公室接到一位沈阳的女客户的电话,因为其丈夫在网上炒作比特币被上海警方刑拘。为此双方约谈律师会见事宜,下午这位客户来到律所,通过细致沟通,双方签订委托代理手续后,第二天张学研律师团队召开律师研讨,会上大家将搜集到的有关比特币犯罪司法判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结合本案探讨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张学研律师深入剖析有关非法经营的种种情况,我国目前没有对炒作比特币列入刑事犯罪的明确规定,根据2013年央行、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在《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通知》明确规定“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即使商品,公民之间交易出售买卖虚拟货币行为就是合法的民事合同行为;2017年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出台《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公告》禁止两类业务:禁止ICO(首次代币发行)和交易所从事兑换和信息中介业务。本案中,赵某在火币网、及线下交易泰达币的行为的是合法的。根据刑法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犯罪”,赵某买卖比特币、泰达币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为此大家一致认为,张学研律师辩护意见是成立的。
2021年7月21日,张学研律师飞去上海,在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会见嫌疑人赵某时详细询问了案件后,向办案机关提交自己辩护意见,找到办案警官并进行了细致沟通。办案警官说现在还无法定性,并且本案较为复杂,对案件的定性尚有很大争议。领导的意见是需要向检察机关报批逮捕。
2021年8月18日,该案件到了上海市府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报批,张学研律师又赶到上海与办理批准逮捕的浦东新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见面,深入阐述嫌疑人赵某对自己上家犯罪行为的不知情,没有涉嫌此案犯罪故意,不构成洗钱罪;炒作比特币当时国家并没有明文列为非法经营罪,故特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最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四天后,检察院采纳了张学研律师无罪辩护意见,决定不予逮捕,同日,办案的公安机关对赵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将赵某释放。
正是张学研律师专业卓见及辛勤的付出,一丝不苟的坚持努力,终于使该案得到公平正义的处理,极大维护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化建设的实现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