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华良律师,2003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院,毕业后陆续取得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和律师执业资格,并先后在甘肃省电信公司、双汇集团等上市公司从事企业法务和管理工作,期间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和法务实践工作经验,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有着深刻的见解。现执业于河南恩达律师事务所,执业领域主要有企业融资借贷、建设工程、拆迁安置、刑事辩护以及企业法务。从业以来,秉承“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精神,通过精湛的法律知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始终坚持为广大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法律产品和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于华良律师认为,法律服务分为三个层次:即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