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遗产继承专业律师林福明。
无法确定代书人是谁的遗嘱有效吗?因为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新规定了打印遗嘱的遗嘱形式,所以,并不是所有他人代书的遗嘱就一定是代书遗嘱。他人代书的遗嘱,如果是他人用笔纯手写的,为代书遗嘱;如果是他人通过电脑打字代为书写的,如果当事人对该遗嘱效力发生争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将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打印遗嘱的遗嘱形式进行认定。
他人用笔纯手写的代书遗嘱,很容易确定是两位以上见证人当中的哪一位,代书人是谁很清楚。但是如果是他人通过电脑打字代为书写的打印遗嘱,可能会因为遗嘱人和见证人(包括代书人)都已经死亡的情况、或者见证人(包括代书人)已经神志不清楚和记忆不清楚的情况、或者见证人对于谁是遗嘱打字和打印人的陈述相互矛盾的情况等等,最终导致无法确定代书人(即遗嘱打字和打印人)是谁。假设这份打印遗嘱不存在其他的问题,我认为不能单纯因为无法确定代书人是谁而认定该遗嘱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关于代书遗嘱的规定和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关于打印遗嘱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其中一位见证人代书,但是对于打印遗嘱的代书人,也就是遗嘱的打字和打印人应当是谁,并没有进行规定,我认为,可以理解为法律对于打印遗嘱的打字和打印人并不做硬性要求。所以,无法确定代书人是谁的打印遗嘱不是必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