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可以撤回、部分放弃、附条件或附期限吗?
作者: 林福明律师 2023-06-13 138066人阅读

大家好!我是北京遗产继承专业律师林福明。

 

放弃继承可以撤回、可以部分放弃、可以附条件或附期限吗?无论是继承权的接受还是继承权的放弃,都是属于继承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而且属于有相对方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遗产处理前或在继承诉讼中,继承人对其放弃继承反悔的,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在这里,我们认为,放弃继承后不能撤回、不能部分放弃、也不能附加条件或期限。因为放弃继承的效力是要追溯到继承开始时的,尽管放弃继承的行为发生在继承开始后的某个时间,尽管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是在继承开始后的某个时间才送达到相对方的,但是放弃继承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是要追溯到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个时候。所以,放弃继承后是不允许撤回的,也不能允许附加条件或期限。放弃继承必须是无条件的放弃,如果放弃继承附加了条件或期限,视为没有附加该条件或期限。放弃继承后撤回的,相当于是对放弃继承反悔,尽管《民法典》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理由决定是否承认,这只是一种救济的途径,不能理解为允许撤回或反悔。

 

关于部分放弃继承的问题,这里指的是放部分继承权,而不是放弃遗产中的部分遗产,这种情况下,如果继承人表示部分放弃继承权,不是全部放弃的,那么其部分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将被认为无效。理由同样是因为放弃继承的效力是要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候。对于被放弃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按照放弃继承人的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应当理解为该放弃继承的人已经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去世。如果继承人只是想将自己应当继承的份额全部给到其他某个继承人,这种情况不属于放弃继承,而且这种处理方式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官并不认可。

 

最后,我强调一点,如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是受到了欺诈或胁迫等原因作出的,这种放弃继承并非是放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种情况该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撤销。这个问题,跟上面讲的放弃继承后不能撤回或反悔是不矛盾的,因为讨论放弃继承后能不能撤回或反悔的前提是当时放弃继承确实是当时该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林福明

林福明律师

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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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