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天津地区房产交易法律事务、2004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系
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追求卓越的服务精神,执业前,曾担任天津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法务工作,公司法律事务扎实、熟练。执业后,担任天津锻压机床总厂、天津安兴安全防护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李律师热心公益诉讼,先后为来津务工的农民工免费代理了大量工伤、欠薪等案件,得到了所在单位及受援助人的一致好评。曾为中国银行、渤海银行、天津华诚证券等多家经融机构提供律师见证法律服务,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与认可。
代理张某等职工集体诉讼天津锻压机床总厂劳动纠纷案,本案是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因企业制度、管理不完善而发生的多人的团体诉讼,两审均取得胜诉,最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代理星展银行诉赵某抵押合同纠纷案,经多方协调取得胜诉结果并妥善执行。
代理李某被伤害致死一案,辩护人代理受害人家属一审成功改故意伤害罪名为故意杀人,后又成功申请检察院抗诉,最终为受害人家属成功取得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