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权债务纠纷 > 什么是连带债务成立要件有哪些
吴鹏翼律师
北京-朝阳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执业8年
北京专业债权债务律师
13426172676
在线咨询

什么是连带债务成立要件有哪些

作者: admin 2022-12-20 133731人阅读
   什么是连带债务,成立要件有哪些?按照法律规定,在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之间,如果产生债,则享有权利的一方,即为债权人,相应的负有义务的,则是债务人。那什么是连带债务呢,它的成立要件都包括些什么呢?下面就来一一解释。

  连带债务,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

  它的成立要件,包括以下四个:

  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连带债务人必须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是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换言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连带债务的主体。

  2、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

  实际上,每个债务人之所以负全部给付义务;以及一个债务人的完全给付,债务就归于消灭;就是因为多数债务人因此共同目的而结合,每一个债务人的债务都不过是为了达此共同目的的手段。由此可见,不管给付的内容是否同一,各债务必须具备共同目的。
什么是连带债务成立要件有哪些
  3、债务标的须为同一

  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例如,对同一债权人,甲负金钱给付义务,乙负特定物给付义务,丙负劳务给付义务,自不可成立连带债务。

  4、债务人之间须具备连带关系。

  这种连带关系,是指数个债务人中一人发生非个人利益的事项,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这种"连带"应属性质上的连带。这决定了如数个债务人中有清偿完债务的,其他债务人的效力就归于消灭;也决定了发生在部分债务人上的清偿、提存、抵消、免除、时效完成等使债务部分或全部消灭,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如果仅仅是数额上的连带,是不会发生这些效力的。

  一般连带债务的发生原因有两种: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二是当事人的约定。

    以上就是律赢时代网为大家介绍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懂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该作品系律赢时代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债权债务专业律师推荐
王同林律师
北京-海淀 执业15年
王同林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民商法、经济纠纷等有较深的理解。在公司股权、经济合同纠纷等法律服务领域有较强的操作能力和实务经验。在工作中遵循“诚信、专业、高效”的理念,恪...
13810524592
在线咨询

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说法

定金与订金仅一字之差,有何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增设了关于“定金”和“订金”的条款,也就更加明确了上述“两金”的意义。而“定金”和“订金”是生活中常见的两个名词,很多人分不清楚。虽有一字
09-24 193114人阅读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的权益保护是法律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维护交易的公平与正义,防止债务人通过不当手段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赋予了债权人在特定情形下行使撤销权的权利
08-19 125470人阅读
实践中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离婚慢慢成了一个普遍现象,那么夫妻一方的债务是一方承担还是两方承担成了一个新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案说法。
08-14 195725人阅读
债权人能否要求有限合伙人清偿债务
在探讨债权人能否要求有限合伙人清偿债务的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有限合伙人的法律地位及其责任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两者在债务承担上
07-31 150149人阅读
债权人能否撤销离婚协议的财产处分
在婚姻关系中,离婚协议作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重要约定,其法律效力备受关注。然而,当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处分涉及外部债权人的利益时,问题便变得复杂起来。那么,债权人是否有权撤销离婚协议中的
07-31 147242人阅读
关注律赢时代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