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可以通过工伤认定来申诉工伤赔偿,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在工作场地内的受伤就一定是工伤,也并不是在外受伤就算不上工伤。那么究竟有哪些情况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呢?
1、认定为工伤认定范围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为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认定范围的介绍了。一般而言工伤认定还是很好认定的,只要符合以上这些情况就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鉴定,一般情况下认定的成功率还是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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