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的国企,也就是国有企业,因为其“国有”的属性,在某些方面跟民营企业是有所不同的。那么国企之间可以进行债权的无偿划转吗?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划入或划出一方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也就是说,国企之间是可以无偿划转债权的。当然这也是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才可以进行划转的,需要遵循的原则如下: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
(三)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划转双方协商一致。
此外,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实施无偿划转:
(一)被划转企业主业不符合划入方主业及发展规划的;
(二)中介机构对被划转企业划转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三)无偿划转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项未经被划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
(四)被划转企业或有负债未有妥善解决方案的;
(五)划出方债务未有妥善处置方案的。
以上就是关于国企之间进行债权划转的相关法律知识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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