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内容变更时,劳动关系双方需协调清楚,并以书面的形式对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进行签订和体现。而一般来说在决定变更劳动合同前要提前同时劳动者。那么劳动法对于单位要提前多少时间通知呢?
单位员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涉及的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和员工进行协商,并没有规定一定需要提前多长时间。如果在此过程中,单位和员工协商不一致,那么单位以此辞退员工,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者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员工并不涉及到变更劳动合同,那么员工是需要服从单位的安排。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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