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2月3日电(记者栗雅婷)法律成为孕妈妈职场最强守卫者、“一站式询问”让未成年性侵受害者免受二次伤害、父亲分居拒付抚养费法院捍卫儿童权益……3日,2019年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典型案例发布,以案说法,鼓励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李某产假期间公司搬迁,新址离家较远,无法保证哺乳时间。李某向公司申请班车、哺乳假均被拒绝,无奈请了病假。此后,公司停发李某工资,并以旷工和合同即将到期为由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关系。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亦不能随意解除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最终法院裁定,被告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
12岁女孩小芳(化名)与母亲争吵后离家,不幸遭到性侵,受害人受到惊吓,办案单位安排女性工作人员全程陪护,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为避免重复询问细节造成二次伤害,民警事先计划好询问方案,以缓和的方式一次性询问完毕。最终受害人放下戒备,积极配合民警,案件迅速侦破。
类似这样,此次发布的案例涉及性侵未成年人、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义务、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家庭暴力、老年人赡养、就业性别歧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等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较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
天津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刘海燕表示,维权工作是妇联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此次案例发布旨在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职,指导维权干部更好地维权,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海燕介绍,妇女维权、学习法律知识的渠道有很多,天津市、区、街道、社区都有自己的妇联组织,并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各个区建立了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为来访妇女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和心理咨询;妇联会定期在社区、社会组织和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心灵瑜伽”活动,进行法律和心理知识的普及讲座。--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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