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债务人是需要承担债务的责任,同时还可以将债务转让的,但是转让债务要债权人同意的。那么债务移交后连带责任如何承担?今天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债务移交后连带责任如何承担
民法典规定,债务转让给第三方的,由第三方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好了,上述就是律赢时代网今天为大家带来的主要内容,从上面我们可以了解到,债务转让给第三方的,由第三方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找律师咨询,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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