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的财产,不动产的物权是以登记为准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发给申请人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取是所有权,那么怎么解除不动产权证?下面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不动产出现灭失;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等情形时,可以申请注销不动产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不动产灭失的;
(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三)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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