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社会中,债权债务关系中,为他人进行担保是我们有的时候会采取的民事行为,在法律中还有反担保一词。那么哪些情况下会用到反担保函?下面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在订立担保合同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到反担保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反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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