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时的凭证,借款合同要约定借款人还款的期限,借款人如果逾期不还款的,构成债务违约,借款人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民法典借款合同约定强制执行有没有效的?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借款合同约定债务人逾期后强制执行的,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公证的,就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未公证的,强制执行的约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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