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借贷活动时,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而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法律的规定,否则就是高利贷,超出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那么债务利息法院如何认定?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如果借贷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利息,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的4倍,如果超出的,超出部分无效。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主张利息不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律赢时代网债务债权律师点评:关于借款的利息上线,我们国家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发生过几次变动。这也是适应社会经济活动变化而变化的。最初来讲,利息的保护上线是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之后保护上线有所提升,有约定利息的最高不超过年利率24%,债务人已经支付的利息高于24%至36%的部分不能要求返还。目前的最高利息的保护范围为:不高于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利率的4倍,大致在年利息15.4%范围内。
该作品系律赢时代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