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从银行借款,你需要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生效后,银行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借款,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并支付利息,那么银行能单方解除借款合同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银行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借款合同,例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合同违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债务债权律师点评:任何合同签订之后,一方都不能随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条款。但是发生了法定解除权或约定解除权时,有权一方可以合理行使该项权能。如:借款人不能按照贷款人的要求使用款项;借款人超过一定期限不能偿还借款利息;借款人使用资金用途违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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