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社会中,担保关系不仅存在于自然人之间,也可能存在于公司与公司之间,担保关系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情形。那么公司之间的担保可以撤销吗?下面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公司间担保存在一定的情形是可以依法撤销的。
公司担保函如果是因欺诈、重大误解、威胁等情形出具的,公司可以向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债权债务律师点评:随着民法典的生效,公司对外或对于公司内部的股东作出担保行为时,债权人出于尽职审查的义务,需要对公司对外或对股东债务进行担保时,公司的章程及股东会对外担保决议进行审核,如果债权人怠于履行该义务,担保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之所以这样规定,还是基于权利、义务相平衡的原则,债权人在享受担保权利的同时,必须尽到合理审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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