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现在的人们工作压力是比较大的,很多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导致辞职,辞职的时候是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的,那么单位不给员工开离职证明可以要求赔偿吗?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可以。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的证明书。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
因此,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法定理由或者约定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
劳动纠纷律师点评:员工要求单位出示离职证明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单位拒绝给员工出示该证明文件,导致员工不能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能再就业的,给员工造成损失,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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