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实践中有不少违章建筑,很多时候房主会将违章建筑出租出去,但是如果没有人告诉我们,我们是很难辨别一个房子是不是违章建筑的,那么违章建筑出租违法吗?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1、以违法建筑为标的的租赁合同,不因标的违法而被一概认定为无效。
现行法律并未规定以违法建筑为标的的租赁合同均无效。
2、法律对合同效力有特别规定的,依规定。如《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以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房屋、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超期的临时建筑为标的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如在一审庭审辩论终结前对许可审批程序予以补救,可认定有效。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第三条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这一规定对应的是《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六十六条中提到的违法建筑,即《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3、对于法律没有对合同效力明确规定的违法建筑租赁合同,合同效力认定应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予以认定,依法审查是否具备合同约定的成立及生效要件,是否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综合认定合同效力。
房产纠纷律师点评:在社会主义经济处于发展时期,应当尽力促成交易的稳定性,尽量避免法律过多的干预交易有效性问题。因此,我国法律并不积极的否定合同的效力,而是采取效力待定说。在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前提下,允许合同主体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当合同履行中的违法因素消除时,维持合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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