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指在刑事案件中为了保证案件侦查及诉讼审判程序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至看守所的强制措施。那么刑事拘留一般都多少天?今天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十四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五、九十八的规定: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律师点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一般拘留期限是14天,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这其中包括公安机关报送检察院审查是否批准逮捕的期限。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期限届满后,公安机关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因此,申请取保候审的黄金期就在37天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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