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资料是企业经营者的重要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和无形资产,员工故意毁坏公司资料是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可以按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员工恶意毁坏公司资料怎么处理?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公司的资料是企业经营者的重要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和无形资产,员工故意毁坏公司资料是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如果造成较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可以按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四条规定了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应予立案标准:
第(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第(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第(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第(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劳动纠纷律师点评:现实中,有的员工因为与单位发生纠纷,故意毁损公司财物,有的因为单位欠发工资,而选择搬离单位所有的财物,这都是不可取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或盗窃罪。如果发生纠纷,需要按照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处理,员工可以选择劳动仲裁解决与单位之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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