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亲戚朋友之间互相借钱这个是很正常的事情,那么为了可以更好的还钱,我们都会选择把借条写好,因为这个是保证还款的顺利。那么借条担保人都有哪些责任?下面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1、如果借条上只有担保人的签字,则为连带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你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一般担保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担保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32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债务律师点评: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最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都会约定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如果约定担保人保证范围是主债权、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时,该保证人为连带保证责任。如约定保证人只承担主债务人不能偿还部分的债务的,则为一般保证人。
该作品系律赢时代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