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产生债权债务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当得利会造成损害人财产损失,而受损人可以要求得利人返还损失的,如果不返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不当得利是怎样认定的?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民法典规定,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取得利益,并且取得的利益他他人损失的,就会构成不当得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二) 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债权债务律师点评: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争议双方形成的法律关系本是合同关系、借贷关系、股权转让关系等,但是诉讼时却以一方不该获取利益而违法、违约取得利益,以不当得利为案由进行的诉讼,这是错误的。应当先试用争议双方形成的基础法律关系所对应的相关法律规定解决,不应直接以不当得利纠纷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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