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期间学生本该在学校里上课,但有些学生却偷偷逃课,没有经过老师允许下擅自从学校中逃离,结果在外面游荡中受伤。那么这种情况需要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下面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学生擅自离校的话,学校无过错的话不需要承担损失赔偿。不过,因为学生受有伤害,学校虽然可以不负担损失赔偿,但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给学校给予适当的帮助。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学校给的帮助只是适当的帮助,并且不是必须给的,所以有些家长不能在出事后,要求学校必须给予帮助。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如果学校发现或者知道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但未及时告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学生在擅自离校期间已脱离了学校管理职责的范围,在这种情形下,只要学校的行为没有不当,学生受到伤害,学校就无须承担责任。
损害赔偿律师点评:在校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父母是监护人需要履行监护职责。但是在学校期间监护职责发生临时性转移,此时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履行必要的看管与照顾义务。如果由于学校管理松散,没有对在校生进行有效管理导致学生逃课后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如果学校已经尽到监管义务,需要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后,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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