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仅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子女也需要做出处理,由一方抚养或双方轮流抚养,但是也会出现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情况,这时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双方都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时该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
因此,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由法院判决吧。
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
(1)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2)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由于在现实中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法律和社会公力不必过多干预或介入。但是,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婚姻家庭律师点评:离婚时,夫妻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的情况比较少见。出现这种情况时,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由哪一方抚养子女,同时确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当负担的抚养费。如果孩子不满二周岁的,都会判归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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