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社会中,除了合同的形式之外,自然人之间还可能会许下承诺、签订协议等方式来约定民事行为与关系。那么合同之外的书面承诺是否有效?下面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之外的承诺书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满足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后,没有无效的事由就是有效的,与是否在主合同内没有直接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劳动纠纷律师点评:合同是确定合同各方权力、义务的基础,如果合同各方在合同之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可以改变之前合同约定,并且具有优先的效力。合同一方在合同义务之外的当方面承诺,如果得到合同向对方的认可,也同样具有优先于之前订立合同约定义务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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