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进行监护的。而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要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履行监护的职责,那么监护人一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吗?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监护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担任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婚姻家庭律师点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作为监护人需要与被监护人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当然监护人也必须要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并且其行为不能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如果能正常履行监护职责就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时,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继续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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