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我们在一些商家购买商品,但是商品出现了问题就可以进行退货或者换货,但是有些商家却不退货。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找哪些部门维权?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
3、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凡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协助。凡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同一问题,不得重复处理。
损害赔偿律师点评: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如果对商家、商品质量、商品价格、服务质量有异议的,都可以采取合法形式去维权。如果因为商品质量有问题,可以到相关产品的质量鉴定部门要求鉴定。如果认为商家出卖的商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可以要求工商部门对其处理,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消费者和商家的矛盾仍无法解决,也可以采取诉讼方式维权。
以上就是律赢时代网为大家介绍的主要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想要找律师咨询,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该作品系律赢时代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