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中,刑事自诉案件是指由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一般在刑事案件中属于轻微案件,有些案件法院是不予立案的,那么刑事自诉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况有哪些?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了解一下。
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自诉律师点评:符合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标准的,法院必须立案。除非被告人已经死亡;刑事自诉案件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效;刑事自诉案件经过调解结案后,再以同样的事实提出诉讼的;以民事案件审理结案后,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如果出现上述情形,经过法院审查后,可以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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