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的单位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去挪用公款,这样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严重的话是会被判刑的,那么挪用公款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辩护律师点评:挪用公款构成犯罪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具体来说,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2、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公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如果构成了犯罪,当发生犯罪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情形出现时,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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