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如果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受法律保护,合同履行后合同的当事人是有可能获得可得利益的,也就是预期的利益,那么可得利益损失是什么?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一、可得利益损失是什么
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生产、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中,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预期纯利润的损失。通常而言,常见的可得利益损失包括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转售利润损失等。
二、如何认定可得利益损失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可得利益损失总额-不可预见的损失-扩大的损失-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获得的利益-必要的成本。
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分为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
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买卖合同违约中,因出卖人违约而造成买受人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生产利润损失。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合同以及提供服务或劳务的合同中,因一方违约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经营利润损失。先后系列买卖合同中,因原合同出卖方违约而造成其后的转售合同出售方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转售利润损失。
合同纠纷律师点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利益就是可得利益。在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双方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适用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的损失,但是可得利益的损失应当是违约一方可以遇见到的,不可预见的损失是得不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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