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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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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担保函都要什么材料

作者: admin 2021-12-10 549人阅读

在当前社会中,许多民事行为的处理上都是需要我们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其中办理担保函也是一样。那么办理担保函都要什么材料?下面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办理担保函都要什么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基础资料;

 

2、保函申请书;

 

3、申请保函所涉项目的主合同及其它有关附属从合同;

 

4、保函所涉及的项目须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的,则应提供批准文件;

 

5、反担保的有关材料;

 

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办理担保函都要什么材料

二、担保的法律责任

 

(1)保证人的责任。在一般保证的借款合同纠纷中,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代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2)抵押人的责任。在抵押担保合同纠纷中,借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将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3)出质人的责任。在质押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将质押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或者将质押权利兑现、转让,所得价款先受偿。出质人丧失质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或丧失债权、股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刑事辩护律师点评: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可能需要对被告的财产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采取保全措施时,法院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目前全国法院都可以接受保险公司为保全申请人提供保函。保险公司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担保的案件进行了解,在评估可以出具保函的情况下,会做出保函交予受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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