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不还钱,自己完全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然后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在强制执行期间,发现对方并没有财产,这个时候应当如何处理?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查扣程序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查封财产保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债权债务律师点评:收到生效判决后,胜诉一方应当尽快申请强制执行。同时需要向执行法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没有线索或通过执行法官查询仍无法执行到财产时,法院会发出终止本次执行的裁定,待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随时恢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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