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我们往往会在诉前采取财产保全等手段,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程序的正常推进。那么如何做好诉前
财产保全?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诉前
财产保全
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
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由人民法院立案部门编立“财保”字案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限于利害关系人请求的财产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
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财产保全程序
1、申请诉前
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6、财产保全的相关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7、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提交的材料
(1) 起诉材料(具体为起诉状、证据材料、主体资料等案涉争议存在的证明)
(2) 财产保全申请书(法院服务网一般有模板);
(3) 申请人主体资料;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手续;
被委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如下授权委托手续:
a.授权委托书,含有“授权申请财产保全”内容;
b.律师事务所函;
c.律师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为单位员工的,提交如下授权委托手续:
a.授权委托书,含有“授权申请财产保全”内容;
b.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c.公司员工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社保缴纳证明等)。
(5) 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被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材料等。
(6)财产线索(由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
(7)紧急情况说明;
即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证据或者说明。
(8)担保材料
保全担保文件
a.保险公司向法院出具的加盖该公司印章(非保单专用章)的《保单保函》;
b.保险公司向申请人出具的《保单》原件。
业务资质文件
a.如果是总公司提供担保的,提交如下文件:
1)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 身份证复印件;
5) 监管机构出具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表;
6) 向监管机构备案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条款》
其中一般不得设定责任免除事项。
上述材料全部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b.如果是分公司提供担保的,除提交加盖分公司印章的上述1到6项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交如下文件:
总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内容包括“总公司现授权某某分公司开展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业务,提供保单保函为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各项事务(包括法律事务),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材料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偿付能力材料
a.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
b.上一年度的审计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及偿付能力报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单笔保险金额一般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30%)。
(9)其他材料(具体以法院通知为准)。
年底很多公司都开始催收货款或者支付货款,这段时间是很多公司的银行账户的资金频繁变动时间,公司与其上游的供应商、下游的客户资金往来频繁。
因此,建议客户进行财产保全,一旦把控了债务人的资金命脉,我们就有了与债务人沟通的筹码,可以更加高效省时地解决纠纷。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我们立刻准备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材料,以最快的速度成功保全,如果您的手中也有难以追回的欠款,不妨委托律师尽快做好财产保全吧。
以上就是律赢时代网为大家介绍的如何做好诉前
财产保全,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可以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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