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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状范文

作者: admin 2022-04-25 503人阅读
简述:刑事自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条第3款的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自诉状


文书简介


刑事自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条第3款的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凡属上述法律规定范围以内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请求人民法院受理,并在依法审理后作出公正裁决。


文书样式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



被告人:



案由: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附:相关证据材料。制作要点

1. 标题:写“刑事自诉状”。


2. 当事人基本情况:这一部分主要是自诉人(代为告诉人)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当事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职务和联系电话。


3. 案由和诉讼请求:这部分必须写得明确、具体。案由即为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有多个诉讼请求的须分项列出。


4. 事实与理由:该部分为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对象、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罪


名和法律依据。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的,在写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之后写清楚。事实理由要写清楚、透彻,描述事实和说明理由时要把握住争议的焦点所在。


5. 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6. 尾部及附项:尾部包括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自诉人签名、自诉时间;附项主要应当列明材料的内容以及份数,并标号分项。


实例示范


张某和谢某是邻居,早在谢某父亲年轻的时候,两家人就因宅基地的地界问题结下了仇。一日,张某又为琐事与谢某父亲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张某在争执中吃了亏,见惹不起谢某父亲,便纠集妻儿老小去谢某家常住,一家人不仅吃住在谢某家,还邀请亲朋好友到谢某家喝酒、打牌,闹得谢某家根本无法正常生活。谢某多次好言相劝让其离开,张某都置之不理,后村干部也多次进行劝说,张某始终不肯罢休。对此, 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谢某在忍无可忍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谢某,男,29岁,汉族,1986年1月15日生,××市××县×× 村村民,联系方式:131××××8956。


被告人:张某,男,55岁,汉族,1960年10月3日生,××市××县×× 村村民,联系方式:151××××3212。


案由:非法侵入住宅。


诉讼请求:被告人张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自诉人和被告人是邻居,多年前自诉人的父亲和被告人就因宅基地的地界问题发生过纠纷,两家为此结仇,关系也向来不和。但自诉人一直视被告人为长辈,对其很尊敬,也从未冒犯过。然而,2019年7月12日,被告人因其孙子被自诉人家门前的一块石头绊倒,就认为是自诉人故意挑事,存心使坏,便在自诉人家门口指桑骂

槐。对此,自诉人不愿多生事端,便假装没听见,待在家不出来。恰巧自诉人的父亲路过此地,便和被告人较起劲来,甚至大打出手,被告人个子小吃了亏,见又惹不起自诉人的父亲,为了泄愤,便纠集妻儿老小到自诉人家常住,吃、喝、用都在自诉人家,甚至还隔三差五地把亲朋好友聚集到自诉人家喝酒、打牌,常常通宵达旦。自诉人多次好言相劝让其离开,被告人都置之不理,后村干部也多次进行劝说,被告人依然我行我素,在自诉人家中肆意妄行,闹得自诉人及家人不得安宁。自诉人的妻子因此患上神经衰弱症,儿子也因家里的事情影响了正常的学 习,考试成绩下滑。被告人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自诉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自诉人依法享有


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而被告人不顾自诉人的反对,无故强行入住自诉人家中,吃喝玩乐扰乱自诉人的正常生活,且经自诉人及村干部多次劝说都不离开,其行为影响恶劣,对自诉人及其家人伤害很大。被告人上述违法行为有被告人在自诉人家中居住寻事的物证,邻居、村干部和自诉人儿子的班主任等人证、医院对自诉人的妻子患神经衰弱症的诊断等进行证明。


综上所述,被告人为泄私愤,而不惜去破坏自诉人的正常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5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请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证据一:自诉人提供的证明被告人在自诉人家中居住、生活、喝酒、打牌的证据;


证据二:证人王某,男,××市××县××村村民,系自诉人邻居; 证据三:证人方某,男,××市××县××村村干部;

证据四:证人钱某,女,县第一小学教师,××市××县××村村民,系自诉人的儿子的班主任;


证据五:县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1份。此致




××市××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谢某


2019年9月9日



附:1.本诉状副本1份; 2.相关证据复印件5份。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 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 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 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 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 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 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 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 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 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


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六十一条 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第二百六十二条 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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