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响应号召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通过青海省委组织的选调优秀大学生考试,来到青海省西宁市。
在青海省委组织部经过一个星期的短暂集中培训后分配到青海省下辖的经济较为发达,人口组成较为复杂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开始最为基层的锻炼工作。
参加工作即进入到公诉队伍,凭着独有的悟性和天赋,很快便独当一面。工作3年后,在全市有一次“公推公选领导干部考试”的机会,符合报名条件参考,笔试面试成绩优异并在当时引起较大反响,虽顶着“资历不足,年轻”等的重重压力,在一个月组织考察后,最终还是宣誓就职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在反贪局副局长任职一年后,一次偶然机会,通过一场由海西州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州范围内的论辩赛,被海西州院领导所赏识,通过组织谈话协调,在一场德令哈市领导不同意调与州上领导坚持调的博弈中,最终调到海西州人民检察院并重返钟爱的公诉岗位,一干就是4年。在任期间,不仅办理了大量死刑案件,还曾有幸办理一起煽动分裂国家罪的罕见犯罪,获得青海省检察院领导和海西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的一致好评。
在事业的巅峰期,在司法改革的高潮时,转身律界。
经过漫长的等待最终获批辞去公职。短暂调整,来到天津市异地执业,从检察官公诉人华丽转身为一名律师,加盟至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入所不久即有幸参加由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和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的公诉人律师论辩赛,凭借优秀表现,荣获第一名的佳绩。
加盟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参与大型公益咨询活动,并参与办理多起刑事、民事、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案件,其中不少疑难复杂案件,均获得当事人的满意。
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我相信,都将只是刚刚开始。作为一名检察官公诉人的时候,我会努力将罪犯绳之以法,绝不让其逍遥法外;而当选择作为一名律师的时候,我会更加努力地在法律范围之内提供最好的辩护。凭借这份8年的从业经历连接共同的法律情感,我将更懂法律裁判规则,更好维护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实现我的法律梦,即“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