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庭超律师,具备十余年法律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现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法务会计师、辽宁省律师协会公司与对外投资委员会委员、大连市中山区少工委兼职副主任、青年创业协会创业导师、大连海事大学实践导师、大连财经学院外聘导师、大连电视台法制频道嘉宾律师,大连市司法局、大连电视台授予“明星调解员”。先后就读于辽宁医学院、大连海事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具有法学、财会、医学、金融等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除政府外还涵盖建筑、金融、医疗、互联网、影院集团等企业。2007年就职于国有三级甲等医院医务科,负责医疗管理工作及医疗诉讼工作,处理了大量医疗事故案件,熟悉医学、法医学及伤残鉴定方法。具备法务会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擅长处理经济类犯罪、金融犯罪、职务犯罪、暴力伤害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