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非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执业以来,始终本着“以法为业、以德为本;以质取胜、以诚取信”的执业准则。为人正直,具有自信心,乐于与人交往善于沟通。对案情分析能抓住实质问题,在民商事法律事务方面较为精通,尤其以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较为擅长,刑事辩护上尊重法律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富有正义感及社会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