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华律师,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法律硕士,中共党员,大连著名律师,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该律师在民商法领域、刑事诉讼领域以及非诉讼业务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特别讲究诉讼策略的灵活运用,高度注重实效,对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常有独到见解,办理了许多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本着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