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侠系吉林大学法学院一九九二年届本科毕业生。律师执业前系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具有近四十年的司法审判经验,曾在法院刑事、民事、审监、立案、执行庭从事审判工作,曾经审理多起刑事进京上访而最终认定无罪及其他疑难案件;及多起民事复杂及部队欠款赖账执行等案件。凭借自己丰富的司法经验于二零零九年顺利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在退休后能够从事法律事务,同样要以严谨、诚信、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竭诚当事人代理各类维权案件,执业宗旨“以法为律,依法维权、受人之托,忠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