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绪仲律师,中共党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毕业。曾任职于辽阳市辖区公诉检察官,办理了多起辖区内的重大案件;在机关工作余年,社会经验丰富。自职业以来,在刑事、合同法律领域有较深的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被沈阳市司法局聘任沈阳市人民监督员,辽阳市新建小学法制校长,沈阳市隆泰教育培训学校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