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诚生,男,湖南衡阳人,法学和工商管理双本科学历,建造师,执业17年。现为北京众明(澄迈)律师事务所律师,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衡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律师服务团成员。 李诚生律师2000年首次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即以湖南省衡阳地区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2002年正式律师执业。2010年在湖南省耒阳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中,被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和耒阳市司法局授予“最佳专业知识奖”,耒阳市司法局授予“最佳辩手”荣誉称号。 李诚生律师执业以来,在四级法院和多个仲裁机构代理了数百件民商事案,其中,在最高人民法院办理的“(2018)最高法民再33号”一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后改判支持了委托人的再审请求;李诚生律师参与办理的数十件刑事案件中有多起在当地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其中部分案件当事人被司法机关无罪释放;李诚生律师还代理过数十件行政案件,并曾先后担任了数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擅自专业领域:公司业务、建设工程、刑事辩护、房屋征收、合同业务、民间借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