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晋律师事务所王秀丽主任律师2004年山西大学法律专业本科,经山西省团委,校团委组织部推荐到山西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0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开始到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于2009年8月份作为投资人与杨洪律师共同创办了山西盛一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多起大案要案,办理各种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近千余起,已到达办理各类案件的较高水平,在执业期间曾办理2009年长治市张张庄村“周某”被杀一案,平顺杏城爆炸案,壶关鲍某某,李某某等多人犯罪团伙,武某某乡党委书记交通肇事案,某某银行职员挪用公款案,某某公司票据公示申报案,潞矿招工作骗案等等案件,上述案件均取得明显的代理和辩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