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军,男,汉族,1973年出生,新疆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1997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 1998年7月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1995年7月至2000年4月在新疆岳普湖县司法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任科员。(期间自1998年7月起在岳普湖县司法局下属国办新疆新岳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2000年4月至2002年4月在新疆法衡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成为该所合伙人; 2002年4月参与新疆叶尔羌律师事务所由国办所改制为合伙所,为该所发起合伙人,副主任,并在该所执业至今。 胡晓军律师自参加工作起,无论在国家机关还是律师事务所,均兢兢业业地完成各项法律事务。执业二十一年来,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民商及刑事案件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很好的掌握并灵活运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秉承最大限度的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的宗旨,获得委托人的一致肯定。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每个相关事件都深入的分析论证,以法律和政策为依托,为企业依法治企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判断和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具有很好的团队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