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翔律师,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毕业于兰州大学在职法律硕士专业、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班民商法专业。2010年至2014年11月担任第二届喀什地区律师协会副会长,2014年11月当选第三届喀什地区律师协会会长,2016年4月当选第九届新疆律师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2011年至今受聘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5年至今受聘担任喀什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等。2008年创办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以来,先后于2010年荣获新疆司法厅党委授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律师”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新疆律师协会授予“新疆律师业参政议政先进律师” 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司法部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律师” 荣誉称号,2015年荣获新疆律师协会授予“专项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5年荣获新疆司法厅授予“三等功”,2016年荣获新疆律师协会授予“新疆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18年7月荣获“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