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河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乌鲁木齐晚报》顾问团律师,具有多年法官任职经历。1996年进入法院,工作期间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等荣誉。1998年取得全国律师资格,200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04年辞去法院公职进入北京乾坤(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执业十余年来,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宗旨,将律师执业技能与法官判案思路完美融合,以细致沉稳的执业风格、良好的社会关系、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为当事人及顾问单位提供专业高效法律服务,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本人擅长合同、公司债权债务、房地产、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企业法律顾问等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