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丽,32岁,河南春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限近10年,三级律师,郑州大学法律本科毕业,曾成功办理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数百起,曾担任数十家行政、事业和企业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其所撰写的《论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一文曾在河南省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上发表并获奖,撰写的“蔡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文章在《公民与法》刊物上发表。2016年被商丘市司法局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17年被商丘市司法局、商丘市广播电视台授予“商丘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2017年荣获商丘市优秀律师辩论赛第二名的成绩。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工伤、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