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海洋,河北山庄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多年间,代理多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等案件,曾成功代理了宽城药王庙村第四村民组诉宽城龙须门镇政府行政处理决定案、刘明诉平泉县政府撤销林权证案、孙秀莲等诉滦平县人民政府撤销房屋所有权证案等多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以及刘佳诉人保财险承德公司、李月新,郑建华诉双滦住建局、交通局交通事故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董海洋律师坚持自己的“3+1”办案体系,即法律知识、执业经验、办案思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保驾护航。